來源: 中國陶瓷工業協會
2012年12月26日,巴西貿易發展工業部發布公告,決定正式對我輸巴日用陶瓷餐具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國家商務部和我協會對此案高度重視,于2013年1月4日再廣東潮州組織召開了行業應訴協調會。目前,巴西已公布抽樣企業名單和“利益相關方”名單。不同類型企業下一步工作分別為:
1. 在巴西調查當局公布的“出口商名單”中列明的抽樣企業(http://www.ccianet.cn/shownews.aspx?aid=2805),請盡快確定各自的代理律師,和律師協商,準備應訴工作。如不應訴,根據巴西反傾銷法律規定將按最高稅率征收。
2. 在巴西調查當局公布的“出口商名單”中列明的非抽樣企業,可以享受加權平均稅率。
3.根據巴西反傾銷法律規定,凡未在巴西調查當局公布的“出口商名單”中列明的涉案企業(在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對巴西有出口的企業)均需要在公告之日起20天內申請登記為“利益相關方”才能獲得平均稅率。鑒此,請企業盡快到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應訴登記表模板。如名單公布后,發現某些企業未在出口商名單中,按要求填好"應訴登記表“內容后,用公司抬頭紙打印,經法人代表簽字掃描后,用公司的郵箱(即有公司簡稱后綴的郵箱)發郵件至objetosdelouca@mdic.gov.br,并抄送至wangtao@rayyinlawyer.com.如需確認對方是否收到,可以電話至5561 2027-7733。附件內容為:“本企業在調查期內是涉案企業,申請成為利益相關方。”
4. 涉案企業如申請單獨應訴,可與協會或律師聯系。
5. 未涉案企業按規定,無法享受單獨稅率或平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