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陶瓷工業協會
魯陶協字(2010)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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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第四屆“山東省陶瓷藝術大師”
“山東省杰出青年陶瓷藝術家”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及陶瓷藝術工作者:
為促進山東陶瓷藝術事業的發展,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已組織三屆“山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和“山東省杰出青年陶瓷藝術家”評選,這項工作極大地促進了山東陶瓷文化藝術事業和陶瓷產業的繁榮和發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和好評,廣大陶瓷藝術工作者高度關注。為更進一步弘揚陶瓷文化藝術,鼓勵在我省陶瓷事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陶瓷藝術專業人才,激發廣大陶瓷藝術專業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經山東省輕工業協會同意,山東陶瓷工業協會決定舉辦第四屆“山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山東省杰出青年陶瓷藝術家”的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本次評選活動設立組委會,全面負責評選活動的各項組織工作。
主 任:宋鴻林山東省輕工業協會副會長
副主任:韓克新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理事長
李 雷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副理事長
崔 剛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張映和 山東省輕工業協會行業管理處副處長
成 員:陳貽謨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副理事長、陶瓷藝術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張明文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刻瓷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李梓源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副理事長、陶藝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陶瓷藝術大師
尹 干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陶瓷藝術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陶瓷藝術大師
周祖永 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副秘書長、陶藝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組委會下設評選辦公室,具體負責評選組織工作。周祖永兼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山東陶瓷工業協會秘書處(山東省陶瓷公司行業管理處)。
二、評審委員會:組建由知名專家、教授組成的評委庫,屆時隨機抽選,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選拔工作。評審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若干名。
三、評選辦法:
按照《山東省陶瓷行業榮譽稱號評選管理辦法》執行(見附件1)。
四、申報內容及時間要求:
1、個人自愿報名,填報申報表(見附件2),申報表一式三份;申報人提供個人業績、學歷、職稱、論文、作品獲獎證明等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帶回),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于2010年7月8日前報評選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每人報送3—5件代表作品(評選結束后協會保存一件,其余退回)。于2010年7月22日前報評選辦公室。
五、評選程序:評選辦公室對材料審核整理后,報陶瓷藝術專業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推薦給評審委員會評審,被評審人員到會答辯,評審委員會根據申報者的作品、申報材料和答辯情況,評出“山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和“山東省杰出青年陶瓷藝術家”建議名單,報組委會審核批準。
六、評審揭曉,評審結果在淄博“陶博會”期間公布,由山東省輕工業協會、山東陶瓷工業協會共同頒發榮譽證書。
七、聯系人:周祖永 吳兆坤 于清德 王世昌
聯系電話:0533-4183595
2010年5月10日